近日,贺兰县习岗镇经济桥村村民向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投诉,反映经济桥砖厂将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堆积在厂区内,产生的恶臭气味扰民。12月8日,贺兰县接到督察组转办件后,立即行动组成专班落实整改。 经查,该件所反映的经济桥砖厂位于习岗镇经济桥村,占地面积117亩,由经济桥村三组村民孙长青承包并建设砖厂至今,该砖厂已于2018年6月拆除,厂区内堆放有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现场核查时,地上建筑垃圾为2019年拆除经济桥砖厂附属用房后的砖渣,因涉及行政诉讼,建筑垃圾至今未清理,有建筑垃圾1600吨,生活垃圾为砖厂承包人孙长青日常生活产生的垃圾,约为0.5吨。“产生的臭味扰民”问题经现场实地调查,发现异味来源为砖厂内附属用房门前停放的一辆清粪污挖机所产生异味。 12月9日,贺兰县对原经济桥砖厂建筑垃圾清运至贺兰县华建建筑垃圾消纳场和贺兰工业园区一般固废处置中心进行处置,截至12月11日晚,将原经济桥村砖厂内建筑垃圾清运完毕;将生活垃圾清运至银川中科环保电力有限公司进行处理。将产生恶臭气体的粪污挖机残存粪渣进行清理,并责成孙长青将粪污挖机移走。经第三方环境检测公司对现场空气采样检测,经济桥砖厂无组织废气检测结果为11毫克每立方米,低于标准限值20毫克每立方米。12月10日,现场核查时,恶臭气味源已消除,再未发现恶臭气味。 12月19日,来到原经济桥砖厂,空旷的厂区内已不见任何垃圾,洒水车正在进行洒水封冻,避免扬尘。 “以前这一片全都是垃圾,遇到刮风天都不敢开门,垃圾刮得满天飞。现在环境一下子变得干净整洁,心里舒坦多了。”村民李建立的居住地离砖厂不到100米,这几年饱受砖厂垃圾及臭味的困扰,如今环境的改变让他自觉担当起“监督员”,主动告知附近居民不能在砖厂倾倒垃圾。 “下一步,我们将充分利用闲置下来的砖场进行招商引资项目建设,并与相关企业进行洽谈合作,坚持将农业、文化和旅游结合起来,为优化投资和服务环境提供坚强保障。”习岗镇镇长邢冰表示,该镇将加快推进环境整治项目建设,强化督查督办,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对标对表抓好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努力推动习岗镇生态环境持续改善。( 张晓慧) |